離職證明格式要求有哪些
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要求求職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從而來求證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實。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離職證明格式要求有哪些?無離職證明能入職嗎?開具離職證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離職證明格式要求有哪些
一、離職證明格式要求有哪些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二、無離職證明能入職嗎
可以入職。
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一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不會對受雇該公司任何的障礙。否則造成的損失后果由自己承擔,造成單位損失自己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所以,單位應當出具證明,并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如果單位沒有辦理社會保險的,應當補辦。
單位拒絕辦理以上手續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單位由此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賠償。
三、開具離職證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2、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3]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時間:2021-09-23 作者:湖北大學生網 來源:湖北大學生網 關注: